证券代码:301161 证券简称:唯万密封 公告编号:2023-003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7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唯万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0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0,000 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8.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59,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91,039,403.49 元。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592943_B01 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元) 资金金额(元)
1 唯万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8,000 万件 244,261,000.00 200,000,000.00
/套高性能密封件项目
2 唯万科技有限公司密封技术研发中心 84,996,200.00 84,000,000.00
建设项目
3 唯万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升级改造建 92,466,000.00 51,016,000.00
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00.00 156,023,403.49
合计 601,723,200.00 491,039,403.49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唯万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唯万科技有限公司已将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搬迁至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钱塘江路 58 号。为了更好地实施募投项目,保持募投项目实施场所的稳定,公司拟在该新的经营场所实施前述募投项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变更前实施地点 变更后实施地点
号
唯万科技有限公司智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
1 能化升级改造建设项 鑫达路 8 号 3#厂 1F 街道钱塘江路 58 号
目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是公司为了保障募投项目实施场所的稳定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后,若需履行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审批等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唯万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鑫达路 8 号 3#厂 1F”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钱塘江路 58 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仅涉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是为了更好地实施募投项目,保持募投项目实施场所的稳定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保荐机构对唯万密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