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8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7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2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5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19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86,2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最高成交价 33 元
/股,最低成交价 26.9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0,797,998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此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