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9 证券简称:三维天地 公告编号:2022-025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6月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77,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188,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上述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7,35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7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7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7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震,公司其他直接持股或共同控制下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维恒、三维智鉴、苏民投君信、成贤一期、雅枫一期、成贤三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本人/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以减持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6 号院 12 号楼
咨询联系人:彭微
咨询电话:010-52970352
传真电话:010-5297035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