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9 证券简称:三维天地 公告编号:2022-012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5,190,990.40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 56,093,425.02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提取 10% 的法定盈余公积5,609,342.50 元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0,484,082.52 元,加
上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利 润 124,274,753.15 元 ,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174,758,835.67 元。2021 年年度利润分预案如下:
拟以 77,3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人民
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188,000.00 元(含税)。
若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计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
流状况及资金需求、战略发展规划及外部金融环境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该预案结合了对股东的回报和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财务情况。
五、相关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