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改情况对照表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2023 年 8 月)》原条款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24 年 4 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前款第六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
二十;
(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
五十;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表决。 决。
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为: 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 (一)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
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监事 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 (二)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
(二)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 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职 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民主提名并选举产生。 (三)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
提名人在提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之前应当取得该候选人的书面 股东大会提出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职工代表监事由承诺,确认其接受提名,并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资 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提名并选举
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或监事的职责。 产生。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 提名人在提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之前应当取得该候选人的书面承
票制。 诺,确认其接受提名,并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资料真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 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或监事的职责。
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
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 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基本情况。 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并对其符合独立性和担任独立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位股东有一张选票; 董事的其他条件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符合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该选票应当列出该股东持有的股份数、拟选任的董事或监事人数,以 董事的其他条件作出公开声明。
及所有候选人的名单,并足以满足累积投票制的功能。累积投票制的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
具体操作细则如下: 制。
(一)与会每个股东在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可以行使的有效表决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
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或者监事的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人数,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应当分开选举; 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
(二)每个股东可以将所持股份的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给一位董事 况。
(或者监事)候选人,也可分散投给任意的数位董事(或者监事)候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位股东有一张选票;该
选人; 选票应当列出该股东持有的股份数、拟选任的董事或监事人数,以及所
(三)每个股东对单个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所投的票数可以 有候选人的名单,并足以满足累积投票制的功能。累积投票制的具体操高于或低于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并且不必是该股份数的整倍 作细则如下:
数,但其对所有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所投的票数累计不得超过其 (一)与会每个股东在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可以行使的有效表决权
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或者监事的人
数,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应当分开选举;
(四)投票结束后,根据全部候选人各自得票的数量并以拟选举
的董事或者监事人数为限,在获得选票的候选人中从高到低依次产生 (二)每个股东可以将所持股份的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给一位董事
当选的董事(或者监事)。 (或者监事)候选人,也可分散投给任意的数位董事(或者监事)候选
人;
(三)每个股东对单个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所投的票数可以高
于或低于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并且不必是该股份数的整倍数,
但其对所有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所投的票数累计不得超过其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总数;
(四)投票结束后,根据全部候选人各自得票的数量并以拟选举的
董事或者监事人数为限,在获得选票的候选人中从高到低依次产生当选
的董事(或者监事)。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