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8 证券简称:德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
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50,370,5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6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4,059,281.60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董事会审议权益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
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自权益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
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此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
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0,370,51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4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3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5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1 08*****520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3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控股股东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前述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晶华南路
咨询联系人:张峰、王海斌
咨询电话:0534-2237807
传真电话:0534-2237889
八、备查文件
1、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