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8 证券简称:德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人民币 4,50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9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592,700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6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7,949,828.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36,619,897.51
元,实际筹集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1,329,930.4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月 11 日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喜验资 2022Y00004 号)。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
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
号 资金
1 井下智能钻井工具一体化制造及服务项目 20,000.00 20,000.00
2 高端井口装置制造项目 5,000.00 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40,000.00 40,000.00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1,329,930.49 元,
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 151,329,930.49 元。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 4,5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74%,其中:2,6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90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公司健康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必要性
公司本着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部分超募资金归还公司银行贷款后,公司可减少利息支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4,50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6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90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
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 4,500.00 万元的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6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90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4,5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4,5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