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7 证券简称:华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5 号)核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56.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4,7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9,765.0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4,984.95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23]7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45,269,758.47 元。具体
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749,849,500.17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净额 3,533,094.22
减:前期项目建设投入置换 45,697,328.65
减:直接投入募集项目 94,759,620.31
减:超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8,000,000.00
加:尚未以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344,113.04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545,269,758.47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余额 250,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95,269,758.4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 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 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 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截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杭州华塑科技股 宁波银行股份有 电池安全监控产品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杭州余杭 71370122000042006 51,678,470.86 开发及产业化建设
支行 项目
杭州华塑科技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0801012202636543 11,576,034.27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杭州分行
杭州华塑科技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杭州 1202052619900079183 7,588,469.51 建设项目
武林支行
杭州华塑科技股 上海浦东发展银
份有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 95200078801800003772 59,829,830.67 补充流动资金
杭州分行
杭州华塑科技股 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杭州 76790180809963606 164,596,953.16 超募资金
分行
合 计 295,269,758.47
2、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单等产品,截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
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250,000,000.00 元,明细如下:
开户人 开户银行 理财产品类型 期末余额(元)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结构性存款 120,000,000.00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结构性存款 65,000,000.00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智安盈本金保障 10,000,000.00
型产品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 定期存款 55,000,000.00
支行
合计 250,000,000.00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0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且 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下,使用 50,588,621.09 元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45,697,328.65 元,以自筹资金预先 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4,891,292.44 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3560 号),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公司已于
2023 年 05 月 30 日完成了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120.37 万元,公司于 2023 年 03 月 16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 年 04 月 03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8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截至2023年 0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 6,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3 年 03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 6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
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
为 250,000,000.00 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