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
1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董事
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2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财务资助事
途事项; 项: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
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
生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0%;
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
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
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免于适用上
述规定;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事项;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决。 决。
…… ……
独立董事按以下程序和规定提 独立董事按以下程序和规定提
名: 名: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
3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l%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l%
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 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提
(二)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 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
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 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
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立董事候选人;
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
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 (二)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
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 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 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声明;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三)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有关 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情况,
情况有异议的,应同时报送董事 并对其符合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
会的书面意见; 事的其他条件发表意见,被提名
(四) 对中国证监会持有异议的 人应当就符合独立性和担任独立
被提名人,可作为公司董事候选 董事的其他条件发表声明;提名
人,但不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
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 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
时,董事会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见;
是否被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的情 (三)公司应当在选举独立董事
况进行说明。 的股东大会召开前,按照前款的
规定披露相关内容,并将所有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证
券交易所,相关报送材料应当真
实、准确、完整;
(四)证券交易所依照规定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进行审
查,审慎判断独立董事候选人是
否符合任职资格并有权提出异
议。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公
司不得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第一百〇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 第一百〇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
股东大会负责。 对股东大会负责。
4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与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与
考核、提名等专门委员会。…… 考核、提名等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
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
5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的决策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的决策
权限如下: 权限如下:
…… ……
前款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事项, 前款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事项,
如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如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需按 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需按
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执行。 定执行。
6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
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
等,可免于按照本条的规定履行
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本条第二
款第(四)项或者第(六)项标
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
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 0.05 元
的,可免于按照本条的规定履行
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召开年度
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 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 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
事项。 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
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