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152 深市 天力锂能


首页 公告 天力锂能: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天力锂能: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5

天力锂能: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4-066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瑞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陈国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李艳林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李洪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随建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李洪波先生、随建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李洪波、随建喜

  邮政编码:453000


  办公电话:0373-7075928

  电子邮箱:xxtlln@163.com

  特此公告。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5 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简历:

    王瑞庆先生:196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河
南大学,本科学历。

  1989 年 8 月至 1997 年 8 月任新乡市新华区北干道小学老师;1997 年 9 月
至 2005 年 8 月担任新乡市卫滨区姜庄街小学主任、副校长;2005 年 9 月至 2008
年 8 月担任新乡市卫滨区八一路小学校长;2008 年 9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新乡
市卫滨区姜庄街小学校长;2013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 月担任新乡市天力能源材
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 年 2 月至 2015 年 5 月担任新乡市天力能源材料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瑞庆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288 万股,王瑞庆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李雯、李轩的姑父,公司董事栗绍业系李轩的丈夫。王瑞庆、李雯、李轩三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王瑞庆先生与其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瑞庆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国瑞先生:197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河
南师范大学企业管理 EMBA。

  2004年3月至 2007年 9 月在新乡市海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任采购部经理;
2007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新乡市第八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 1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新乡市华鑫电源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11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新乡市天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国瑞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82.5 万股,陈国瑞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国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公司财务总监简历:

    李艳林女士:198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2006 年 6 月年至 2008 年 2 月任河南永达清真食品有
限公司成本会计;2008 年 3 月至 2013 年 8 月担任河南银金达彩印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主管;2013 年 9 月至 2015 年 5 月担任新乡市天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2015 年 6 月起历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艳林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15.0 万股,李艳林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艳林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洪波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4 年 2 月起任职本公司,历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洪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随建喜先生: 1981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硕士研
究生。2016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随建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随建喜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随建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