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3-107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0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修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事项、具休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新增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
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
保,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情
第四十二条 形的,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款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办部
门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
中有关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
擅自提供担保,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对其提
起诉讼;涉嫌犯罪的,公司依法移交相
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 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以上的股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以上的 东,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
股东,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 定向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八十六条 的规定向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候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
选人;提名人提名的候选人人数不 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
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独立董事人 事的权利。提名人提名的候选人人数
数。 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独立董事人
数。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
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
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 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
第一百条第 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 年。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年
一款/ 职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 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
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任职的独立
董事,其任职时间连续计算。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第一百〇九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应
条 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
事参加的会议。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
责。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 责。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
与发展委员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
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成员全 展委员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为董事
部由董事组成。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第一百一十 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会的专门工作机构,成员全部由董事
条 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组成。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
议决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为单数
且不少于3名。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员会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当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各专门
有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并由独立
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 委员会成员为单数且不少于3名。审计
应有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员,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与薪酬与考核委
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员会成员应当有半数以上的独立董
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且至少应有1名独立
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员,并由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6名
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6名非 半数选举产生。
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
过半数选举产生。 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第一百一十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
一条 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
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实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际控制人。
公司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另行制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另行制定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提
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
司义务的债务除外)的决策权限如
下: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提供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超过
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
司义务的债务除外)的决策权限如 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下: 2、与关联法人发生金额超过300
第一百一十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超过30
八条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与关联法人发生金额超过300万 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对于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应当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讨论决定。独立董事在作出判
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
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其余条款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