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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力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6

天力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锂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050.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844 号文同意注册。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3,050.0000万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57.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81.94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2年8月11日(T-4日)发布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8.11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新乡天力锂能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69.81 元/股(不含 69.81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69.81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9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69.81 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 90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2 年 8 月 11 日 11:12:33:324 的配售对象,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
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30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90 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63,27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6,249,350 万股的 1.0124%。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7.00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2 年 8 月 17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8 月 17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60.2280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8.53%。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457.5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260.2280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8.53%,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97.2720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 57.00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48.1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61.4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64.1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81.9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57.00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天力锂
能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2 年 8 月
11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8.11 倍。

    本次发行价格 57.0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81.94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11 日(T-4 日)发布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8.11 倍,超出幅度为 191.50%,主要原因如下: 相较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公司在行业地位、核心技术、客户及品牌认可度、财务数据及成长潜力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1)技术优势


    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工作,拥有三元材料及其前驱体一体化研发与生产能力,是国内较早从事三元材料研发与生产的企业之一。公司积极参加三元材料领域科研项目,在相关领域取得了较多技术成果。公司于2013 年被认定为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2018 年被认定为河南省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0 年荣获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并先后获得河南省瞪羚企业、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河南省科学技术成果、新乡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新乡市星级工业企业等奖项,其中“湿法混合生产镍钴锰酸锂三元材料”项目经河南省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查新,经鉴定认为该项目在镍钴锰酸锂三元材料前驱体与锂盐的湿法混合方面有创新,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公司拥有
发明专利 6 项,实用新型专利 24 项,正在审查状态的发明专利申请 7 项。

    公司多年来一直重视科技创新,秉承“生产一代、储备一代、研发一代”的创新思路,持续不断加大科研方面的投入,积累与掌握了一系列三元材料等相关的核心技术与专利,具有比较优势和技术门槛。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包括多元前驱体精确控制技术、高容量高压实多元正极材料生产技术、高一致性湿法混合技术、二次球型三元材料表面修饰与缺陷态重构技术、单晶型高镍三元材料的控制合成技术、单晶型高电压三元材料的控制合成技术等。依赖技术投入,公司对主要产品不断进行升级,能自主生产前驱体及三元材料领域全系列的产品,且均能实现大批量生产并供货,使得核心产品能够持续满足客户需求。除核心技术之外,公司主要技术储备包括复合型富锂锰基正极材料生产技术、非萃取型三元材料回收与再利用技术、5 伏高电压无钴正极材料制备技术、高安全性铝包覆前驱合成技术、NCM 造粒生产技术、高精密镍钴锰酸锂合成技术、低成本正极材料水洗工艺技术等。

    2)市场及客户优势

    (1)在小型动力锂电池正极材料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公司产品战略主要定位于小型动力锂电池领域,尤其在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等锂电池材料领域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据高工产研(GGII)数据显示,2020年公司在锂电自行车与电动工具锂电池领域三元材料出货量处于小型动力锂电池正极材料市场第一名,市场占有率达 41%,同时依据 2020 年锂电自行车和电动工具锂电池正极材料出货量(4.4 万吨)及三元材料出货量(3.3 万吨)推算,2020 年公司在电动自行车与电动工具锂电池领域正极材料的总体市场占有率为
光电源等国内小动力锂电池领域知名企业。

    (2)新能源汽车锂电池正极材料市场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公司目前形成了“主打小型动力锂电池领域,兼顾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的格局。近年来,公司将经营重心放在小型动力锂电池领域,在新能源汽车锂电池领域,公司的高镍产品、单晶产品等已经向包括星恒电源、蜂巢能源、横店东磁等在内的重点客户正式供货,并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将为公司打开了第二条增长曲线。公司在小型动力锂电池正极材料及新能源汽车锂电池正极材料市场与行业内的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优质的客户群体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产品优势

    在小动力市场,下游客户的特点是厂家比较多,规模参差不齐,产品差异化较大,客户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不一,对于售后服务要求高。因此,要求上游三元材料企业具有灵活的生产和服务机制。公司多以弹性产线设计为主,能根据不同的客户诉求快速反应进行调配产线和产能,及时满足客户对产品交付种类、型号和及时性的要求,更能适应小动力市场客户灵活多变的采购需求。

    另外,对于三元正极材料企业而言,掌握了三元前驱体核心技术,可以保障三元材料产品的生产质量更加稳定可控。发行人具备前驱体与三元材料一体化的产业布局,前驱体及三元材料可以协同研发及生产,共同改进和提升产品性能,保障三元材料产品的生产质量更加稳定可控,在行业内具有竞争优势。

    4)成本优势

    发行人拥有多元化产品体系,生产成本具有优势,产品性价比突出,发行人
产品体系包括了 3 系、5 系、6 系、8 系等市场主流产品,并且具备 7 系、9 系、
NCA、无钴材料等产品的生产能力,实现了低镍、中镍、高镍三元材料产品型号全覆盖。发行人产品技术指标均达到或超过行业技术标准与客户技术要求。新产品研发具备一定的定制化、多元化、创新性特征。

    在生产成本方面,发行人产品主要面向小动力市场,主要产品以 5 系常规
材料(多晶)为主,生产工艺以一次烧结为主,改性以掺杂技术为主,单位成本相对较低。发行人产线设计之初即考虑了小动力领域的需求特点,产线设计和设备配置满足了小动力产品技术要求以及客户灵活性的需求,产线设备采购成本较
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线设计多以满足新能源汽车锂电池三元材料生产为主,产线投资额相对较大。此外,发行人主要生产基地位于河南新乡、安徽淮北,人工成本及企业运营费用也相对较低。因此,发行人生产成本具备较大的优势,产品性价比较高。

    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面向大动力市场,发行人主要面向小动力市场。由于小动力市场客户对产品成本更为敏感,发行人产品成本具有优势使等发行人在小动力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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