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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冠龙节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政宏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博园路6966号上海汽车城瑞立酒店三楼嘉定厅。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 人 ,代表股份119,227,3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97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19,222,7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9771%。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5人,代表股份4,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6,039,3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4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6,034,7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42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4,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7%。

  3、公司部分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226,2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038,2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227,1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039,1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227,1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039,1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227,1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039,1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226,2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038,2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227,1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039,1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226,2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038,2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20,2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
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039,1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Karon Holding Company Limited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226,2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038,2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227,1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039,1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 119,226,2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038,2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227,1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039,1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96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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