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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冠龙节能: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4-009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3 年末可供
分配的利润为 478,820,627.03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10,559,803.83
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55,980.38 元后,母公司 2023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317,767,610.78 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3 年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共计 317,767,610.78 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总股本 170,374,02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 68,149,608.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70,374,02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
税),共计派发人民币 68,149,608.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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