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3-086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发来的《关于变更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函》,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大华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孙华先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现因孙华先生工作安排调整,改派李相繁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3年审计相关工作。
二、变更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相繁:
2004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审计,2021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
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3 家次。
2、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相繁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函》。
特此公告。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