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3-067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并提供无息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龙节能”、“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并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湖南昱景节能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景阀门”)实缴出资,并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999.65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昱景阀门提供无息借款,上述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湖南昱景节能阀门有限公司智慧阀门生产基地项目”。上述借款期限自实施借款之日起,至本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期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实施需要,逐步划拨,可滚动使用。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划拨、滚动使用及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30.82 元,募集货币资金共计人
民币 1,294,44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 97,441,304.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96,998,695.30 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共计
人民币 9,556,695.3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16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延长实施期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延长实施
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根据前述公告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额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 上海冠龙阀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门节能设备 50,531.00 50,531.00
新增募投 总部暨智慧水务孵 股份有限公
项目 化基地项目 司
湖南昱景节能阀门 湖南昱景节
有限公司智慧阀门 能阀门有限 39,999.65 39,999.65
生产基地项目 公司
合计 90,530.65 90,530.65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并提供借款的情况
“湖南昱景节能阀门有限公司智慧阀门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昱景阀门,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昱景阀门实缴出资。同时,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999.65 万元向昱景阀门提供无息借款,上述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湖南昱景节能阀门有限公司智慧阀门生产基地项目”。上述借款期限自实施借款之日起,至本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期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实施需要,逐步划拨,可滚动使用。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
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和实缴出资总额范围内分阶段向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或实缴出资,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划拨、滚动使用及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
四、昱景阀门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昱景节能阀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湘潭经开区和平街道东风路31号创新创业中心1号楼14层1405-02 室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政宏
成立日期:2023-04-1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MACFEHTU5L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安防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物联网应用服务;节能管理服务;阀门和旋塞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智能水务系统开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冠龙节能持有 100%股权
五、本次实缴出资并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缴出资并提供借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实缴出资并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将与昱景阀门、保荐机构长江保荐及募集资
金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后,将本次向昱景阀门实缴出资并提供借款的款项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具体签订监管协议情况详见公司后期公告。前述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募投项目“湖南昱景节能阀门有限公司智慧阀门生产基地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昱景阀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并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湖南昱景节能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景阀门”)实缴出资,并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999.65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昱景阀门提供无息借款,上述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湖南昱景节能阀门有限公司智慧阀门生产基地项目”。上述借款期限自实施借款之日起,至本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期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实施需要,逐步划拨,可滚动使用。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划拨、滚动使用及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并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昱景阀门实缴出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计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昱景阀门实缴出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冠龙节能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有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冠龙节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并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