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3-038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在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博园路 6966 号上海汽车城
瑞立酒店三楼嘉定厅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在公司于同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后,经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通讯出席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政宏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选举李政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李秋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政宏先生、李秋梅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选举杨艳波女士、林连兴先生、李政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杨艳波女士为主任委员;
选举李政宏先生、李易庭先生、林连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李政宏先生为主任委员;
选举林连兴先生、张陆洋先生、李政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林连兴先生为主任委员;
选举张陆洋先生、林连兴先生、李政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张陆洋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委员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李政宏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谢瑞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谢瑞益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谢瑞益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余家荣先生为集团总厂长;游信利先生为公司业务总监;程慧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毛静燕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李政宏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程慧贤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程慧贤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陈川叶女士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审计监察相关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川叶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李政宏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林念慈女士担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林念慈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1)。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2 日
附件:任职人员简历
李政宏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台湾籍,研究生学历,法律专业背景。自
1993 年 6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职于冠龙有限,任董事长;2015 年 9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全国台湾
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会长;2022 年 4 月至今,任职于台商海峡两岸产业私募基金管理(厦门)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20 年 4 月至今,任职于冠龙节能,任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李政宏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冠龙控股 65%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73,519,460 股;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李秋梅女士为李政宏之妻,李政宏李秋梅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的李易庭为李政宏之侄;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程慧贤女士为李政宏先生之表妹。除此之外,李政宏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李政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秋梅女士,1968 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本科学历,财税专业背景。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2 月任职于智威汤逊广告公司,任企划部经理秘书;1993 年 3 月
至 1994 年 4 月任职于良木园企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特助;1994 年 5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职于台湾明冠,任董事长特助;2007 年 11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职
于冠龙有限,任董事;2008 年 7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职于冠龙有限,任监事;
2020 年 4 月至今,任职于冠龙节能,任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李秋梅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冠龙控股 15%股份,通过冠龙控股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6,966,029 股;现任公司董事长李政宏先生(持股超过
李秋梅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李秋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易庭先生,1991 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本科学历,国际商务学专业背景。
2014 年 9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职于台湾明冠,任董事长特助;2016 年 2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职于冠龙有限,任外销部销售主任;2020 年 4 月至今,任职于
冠龙节能,任董事、外销部销售主任;2021 年 1 月至今,兼任冠龙节能管理部专员;2022 年 11 月至今兼任市场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易庭先生通过 Famsistent Holding 间接持有冠龙控股 10%
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1,310,686 股;现任公司董事长李政宏先生(持股超过5%)为李易庭先生之叔。除此之外,李易庭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李易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林凤仪先生,1954 年 8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研究生学历,会计和产业经
济学专业背景。1978 年 9 月至 1980 年 12 月任职于勤业会计师事务所,任查账
员;1981 年 1 月至 1983 年 3 月任职于侨新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任会计主任;
1983 年 4 月至 1985 年 4 月任职于宜兰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
1985 年 4 月至 1995 年 3 月任职于敦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管理部副总经理;
1995 年 4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职于中国旺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兼副总经
理;2012 年 11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职于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
总监;2020 年 7 月起至今担任冠龙节能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职于鲜活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林凤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林凤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陆洋先生,独立董事,男,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学历,材料工程、管理工程、金融学和应用经济学专业背景。1982 年 7 月至
1985 年 2 月任职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团委,任学生会秘书长;1985 年 3 月至 1988
年 8 月任职于南京晨光机器厂,任工程师;1996 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