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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冠龙节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3-016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举行,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通讯出席董事 3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政宏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3-014)及《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3-013)。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年度股东大会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2 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落实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同意《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同意《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以未来公司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2 元(含税)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8)。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政宏先生、李秋梅女士、李易庭先生、林凤仪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9)以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张陆洋先生,林连兴先生,杨艳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9)以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2)。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具体薪酬方案,

  (一)2023 年度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根据公司当年业绩、个人绩效考核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董事津贴为 15,000 元/月。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仅发放 15,000 元/月董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非独立董事李政宏、
李秋梅、李易庭、林凤仪回避表决)

  (二)2023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津贴为 180,000 元/人(含税)。如董事津贴标准有
变化,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后的标准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独立董事张陆洋、林
连兴、杨艳波回避表决)

  (三)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根据公司当年业绩、个人绩效考核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启用新<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因拓展智能水务系统开发、软件开发、销售等业务需要,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相关经营项目。同时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对原部分经营范围的表述进行调整,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
变化。因经营范围变更及工商登记备案之需,公司拟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商事登记、备案手续。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修订所涉及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启用新<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3)。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4)。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董事李政宏、李秋梅、
李易庭、林凤仪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5)。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同意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资金占用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李政宏、李秋
梅、李易庭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2 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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