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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51 深市 冠龙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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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关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投资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7

冠龙节能:关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投资进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2-061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1、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的议案》。为推进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暨智慧水务 孵化基地工程的建设,根据公司自主招标的结果,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建港航局 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事项,同意项目价款预估 35,000.00 万 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对合同预估价款上下浮动 20%区间内具有决策权,负责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对合同履行过程及额度内后续合同变更、增补进行决策、监督
 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签
 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号)

    2、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与中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上海冠龙阀
 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暨智慧水务孵化基地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 由中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公司“总部暨智慧水务孵化基地”的主体工程施 工,签约合同金额总计 350,000,000 元,其中第一部分总承包单位自身施工部分
 合同价款 270,682,347.55 元,第二部分专业工程暂估金额 69,317,652.45 元,第三
 部分暂列金额 10,000,000 元,合同总工期为 701 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签订上述合同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连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1331356891

  注册资本:133333.3333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1-06-24

  营业期限:1981-06-24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丰和路 1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港口经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水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装卸搬运;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海水淡化处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船舶租赁;船舶拖带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对外承包工程;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70%,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0%。


  中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近三年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履约能力:中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拥有工程施工相关资质,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关联关系:中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业主(全称):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全称):中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1、工程名称: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暨智慧水务孵化基地项目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上海市嘉定区。

  3、合同总价:签约总价 35,000.00 万元,第一部分:总承包单位自身施工部分的合同价款为 270,682,347.55 元,第二部分专业工程暂估金额 69,317,652.45元,第三部分暂列金额 10,000,000 元。

  4、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5、合同标的:业主委托总承包单位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执行及完成合同图纸所绘画、工料规范、工程量清单、单价细目表及合同条件所约定的本工程。

  6、合同工期:总工期 701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暂定):2023 年 2 月 6
日。计划竣工日期(暂定):2025 年 1 月 6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指令
为准。

  7、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率 100%,整体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规范、设计文件、合同相关条款规定,以及质监站、消防局及其他主管部门的合理要求,无质量隐患及事故。

    四、其他说明

  根据合同约定,对于专业工程,业主有权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或本合同项下任何权益转让第三方。在此情况下,总承包单位有责任向该分包单位提供在工地上一切照管、配合等工作,以便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能在承包合同指定的竣工期内完成。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为 69,317,652.45 元,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合同签署的背景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暨智慧水务孵化基地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旨在推进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暨智慧水务孵化基地工程建设。基地建立后将解决公司经营场所不足的问题,有利于利用上海的区位、人才、信息优势,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及完善科研创新体系,可显著增强公司在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经营。

    六、风险提示

  本合同已就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事项做出了明确约定,但合同履行仍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的风险。本合同涉及的金额为预估数,在合同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按工程实际发生量为准,存在最终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暨智慧水务孵化基地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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