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0 证券简称:中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
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 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
人。 人。
第一百三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 第一百三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
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 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 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对外 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对外 担保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 担保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同意。 以上董事同意。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在董事会
就相关事项的表决出现平票情形时,董事会可
就该等事项进行再次审议和表决;如连续三次
出现平票情形,由董事长决定将该等事项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修订内容,《公司章程》的其他主要条款内容不变。由于上述《公司章程》条款的变更,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工商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