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5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 6 名,实际参会董事 6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4 年
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7)。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1《选举韩志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3.2《选举齐春青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3.3《选举张萍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3.4《选举韩润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上述候选人符合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韩志刚先生、齐春青女士、张萍女士、韩润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新任非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1《选举乔贵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4.2《选举李丽君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上述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乔贵涛先生、李丽君女士两位独立董事均已获取受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乔贵涛先生、李丽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新任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公司本次董事会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1)。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