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2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华新材”)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126,985,397.88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125,503,803.75 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 2022 年净利润125,503,803.75元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2,550,380.38元,扣减2022
年已发 2021 年度现金股利 43,000,001.80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公
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523,486,478.40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22,004,884.27 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
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给予投资者
持续、稳定、科学回报的指导意见,本着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综
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长远发展、战略规划等因素,并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未来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股份),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预计派发 43,000,001.8 元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方案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三、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有效的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其提交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 备查文件
1、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