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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戎技术: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9

嘉戎技术: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40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份来源由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调整为公司回购
  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6.88 元/股调整为 16.49 元/股。

   作废处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1,000 股。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来源由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调整为公司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由 16.88 元/股调整为 16.49 元/股,同时作废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刘苑龙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拟提交股东大会的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将修订后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取消原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23 年 9 月 18 日至 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
励对象的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及《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5、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1、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9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
日为 2024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5 日。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 年6月 5日实施完毕,根据《管
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情况

  1、股份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由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调整为公司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九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若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

  因此,调整后的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6.88 元/股-0.39 元/股=16.49 元/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1人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 上述离职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1,000 股。

    四、本次调整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在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由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调整为公司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由 16.88 元/股调整为 16.49 元/股。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作废所涉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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