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6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投资
结构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戎技术”)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13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3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1,830.07 万元,
扣除不含税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928.5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901.5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划入公司指定银行,到账
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61Z0025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募集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
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 截至期末累 实施主体
号 总额 集资金 计投入金额
1 高性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 22,195.16 22,195.16 149.40 嘉戎技术
2 DTRO 膜组件产能扩充及特 14,277.22 14,277.22 423.22 优尼索
种分离膜组件产业化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728.30 15,728.30 3,053.07 嘉戎技术
4 运营网络建设项目 14,967.78 14,967.78 1,491.31 嘉戎技术
5 补充流动资金 29,000.00 29,000.00 24,282.21 嘉戎技术
合计 96,168.46 96,168.46 29,399.21
三、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的原因
2022 年 9 月,公司通过竞拍参与方式获取了位于“同安区同翔高新城片区
五显-布塘(12-07)欧坑路与布塘中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以下简称“新地块”),并领取了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未来整体产能布局,现有生产场地布局已无法满足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为更好支撑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增加 “高性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DTRO 膜组件产能扩充和特种分离膜组件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地点,在新地块上建设新厂区,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生产线建设。
由于公司拟在新增的项目实施地点开展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根据实际需要,同步调整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结构及实施期限。
(二)调整的具体情况
1、高性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1、同安区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布塘
同安区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布塘 北路与同翔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B 地
实施地点 北路与同翔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B 地 块(2018TG02-G 地块)
块(2018TG02-G 地块) 2、同安区同翔高新城片区五显-布塘
(12-07)欧坑路与布塘中路交叉口东
北侧”地块
工程及设备费用 17,927.11 工程及设备费用 17,927.11
其中:场地费 542.80 其中:场地费 8,917.80
投资结构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17,384.31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9,009.31
预备费 896.36 预备费 896.36
铺底流动资金 3,371.69 铺底流动资金 3,371.69
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态期限
2、DTRO 膜组件产能扩充和特种分离膜组件产业化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1、同安区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布
同安区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布塘 塘北路与同翔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B
实施地点 北路与同翔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B 地块(2018TG02-G 地块)
地块(2018TG02-G 地块) 2、同安区同翔高新城片区五显-布
塘(12-07)欧坑路与布塘中路交叉
口东北侧”地块
实施主体 优尼索 优尼索、嘉戎技术
工程及设备费用 10,807.09 工程及设备费用 10,807.09
其中:场地费 1,043.12 其中:场地费 3,801.02
投资结构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9,763.97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7,006.07
预备费 540.35 预备费 540.35
铺底流动资金 2,929.78 铺底流动资金 2,929.78
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期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限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1、同安区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
同安区同翔高新技术产业 地布塘北路与同翔大道交叉口
基地布塘北路与同翔大道 西南侧 B 地块(2018TG02-G
实施地点 交叉口西南侧 B 地块 地块)
(2018TG02-G 地块) 2、同安区同翔高新城片区五显
-布塘(12-07)欧坑路与布塘
中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期限 2024 年 11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未来整体产能布局,现有生产场地已无法满足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因此公司决定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同时为更好支撑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业务发展现状并兼顾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在目前仍需投入厂房和设施的建设现状上,公司对募投项目的投资结构进行了安排与调整,该调整有利于发挥公司现有的资源整合优势与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调整后的用于设备购置等的募集资金安排存在不足部分,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的调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同意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