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3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
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戎技术”)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13 万股,每股面
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3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1,830.07 万
元,扣除不含税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928.5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98,901.5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划入公司指定银行,
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
字[2022]361Z0025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1 高性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 22,195.16 22,195.16 嘉戎技术
2 DTRO 膜组件产能扩充及特 14,277.22 14,277.22 优尼索
种分离膜组件产业化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728.30 15,728.30 嘉戎技术
4 运营网络建设项目 14,967.78 14,967.78 嘉戎技术
5 补充流动资金 29,000.00 29,000.00 嘉戎技术
合计 96,168.46 96,168.46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901.5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733.04 万元。
三、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需要,由相关业务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交易及支付合同,并与对方商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款项支付;
2、在具体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时,由相关业务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财务部门再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3、公司财务部门按月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资金建立明细台
账,待承兑汇票到期支付后编制汇总明细表报送财务总监审核,并抄送保荐代表人。经财务总监审批,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财务部门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报与银行承兑汇票等额的募集资金书面置换申请;
4、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所用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二)使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需要,由相关业务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用信用证进行支付,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交易及支付合同;
2、在具体办理信用证支付时,由相关业务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为信用证,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信用证支付;
3、财务部门对使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的资金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报送财务总监审核,并抄送保荐代表人。经财务总监审批,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财务部门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报与使用信用证等额的募集资金书面置换申请;
4、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通过信用证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三)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需要,由相关业务部门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外汇的种类及金额,并提交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批;
2、财务部门根据经审批的付款申请单的外汇种类及金额,办理自有外汇付款;
3、财务部门对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的资金建立明细台账,并按月汇
经财务总监审批,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财务部门于办理自有外汇支付款项的当月,按照外汇支付当日的汇率卖出价折算人民币金额,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报募集资金书面置换申请;
4、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通过自有外汇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
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
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
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过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