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1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2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派预案为:以 2021 年年度权
益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6,497,08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5.200000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6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首发前限售股。
六、调整相关系数
公司相关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管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后,前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产业基地布塘中路 1670-2 号 6 层
咨询联系人:叶瑛怿
咨询电话:0592-6300887
传真电话:0592-630080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