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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磁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01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4-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磁业”)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近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中平先生、吴伟平先生、吴昂蔚女士、陈建宇先生、范明先生、黄益红先生 6 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严密先生、楼建伟先生和韩春燕女士 3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严密先生、楼建伟先生和韩春燕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选举产生 6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监事会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彭新明先生、卢双双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和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监事的义务和职责。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中平先生, 1968 年 7 月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 高中学历。1985
年 1 月至 1994 年 6 月,以个体身份从事磁性材料相关产品贸易工作,1994 年 7
月至 1995 年 6 月在东阳市江南磁性材料厂任厂长,1995 年 7 月至 2003 年 11 月
在东阳市中恒电子有限公司任总经理,1999 年 11 月至 2004 年 9 月在东阳市横
店中恒电声器材厂任厂长,2002 年 11 月至 2012 年 2 月在东阳中恒任董事长兼
总经理,2010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3 年 6 月 20 日至今任
浙江中科磁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中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30.00 万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33.30%,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吴双萍、吴伟平三人互为姐弟、兄弟的关系,并签署了《共同控制协议》;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吴伟平为其弟弟,副总经理陈正仁先生为其姐夫;除上述关系外,吴中平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吴伟平先生, 1970 年 10 月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 大专学历。1992
年 10 月至 1993 年 2 月在浙江省东阳市第二针织总厂漂印分厂任技术员,1993
年 3 月至 1994 年 2 月在浙江省东阳市第二针织总厂漂印分厂任技术科长,1994
年 7 月至 1995 年 6 月在东阳市江南磁性材料厂任销售人员,1995 年 7 月至 2002
年 10 月在东阳市中恒电子有限公司任销售人员,2002 年 11 月至 2012 年 2 月在
东阳中恒任副总经理, 2010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伟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34.00 万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14.79%,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吴中平、吴双萍三人互为兄弟、姐弟的关系,并签署了《共同控制协议》;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吴中平为其哥哥,副总经理陈正仁先生为其姐夫;除上述关系外,吴伟平先生与公司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吴昂蔚女士,199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24 年3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担任国际贸易部业务员一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昂蔚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吴中平为其父亲,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吴伟平为其叔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吴双萍为其姑姑,副总经理陈正仁为其姑父;除上述关系外,吴昂蔚女士与公司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陈建宇先生,199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20 年
6 月至 2021 年 2 月就职于上海奇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2021 年 3 月
至 2023 年 2 月就职于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2023 年 3 月至今就职
于公司总工程师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建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双萍为其母亲,副总经理陈正仁为其父亲,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吴中平为其舅舅,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吴伟平为其舅舅;除上述关系外,陈建宇先生与公司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范明先生, 1982 年 5 月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 本科学历。2006 年 9
月至 2010 年 3 月在上海迈伊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助理, 2010 年 4 月
至 2016 年 9 月在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任企管部部长, 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0 月在公司任财务总监, 2018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明先生通过东阳市盛亿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2.90 万股;与公司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黄益红先生, 1977 年 5 月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 本科学历,高级新
材料技术与应用工程师。1998 年 3 月至 1999 年 12 月在横店东磁永磁部任厂办
公室主任; 2000 年 3 月至 2010 年 2 月在横店东磁软磁部任厂办公室主任兼副厂

长;2010 年 3 月至 2014 年 2 月在浙江东阳东磁有限公司稀土部历任厂长助
理、加工厂长等职务; 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3 月在公司任钕铁硼厂长; 2016 年 4
月至2020年12月在公司任副总经理, 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益红先生通过东阳市盛亿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7.63 万股;与公司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严密先生, 1965 年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 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
1991 年 11 月至 1993 年 12 月在浙江大学担任博士后; 1994 年 1 月至 1997 年 2
月在浙江大学担任副教授; 1997 年 2 月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