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
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3 元人民
币现金红利(含税),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按照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8,594,718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派发现金
红利总额为 26,578,415.40 元,实际分红金额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计算的为准;
预计共计转增 35,437,887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124,032,605 股(具体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议案所涉及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缴纳。 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 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
的原则(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不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10 股转增 4
股)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 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8,594,718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4.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88,594,718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24,032,605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4、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77 上海天适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 08*****001 天津联盈丰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806 宁波天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天雍一号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094 企巢天风(武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比例(%)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股数(股) 比例(%)
本数量(股)
有限售条 60,563,441 68.36 24,225,376 84,788,817 68.36
件股份
无限售条 28,031,277 31.64 11,212,511 39,243,788 31.64
件股份
总股本 88,594,718 100 35,437,887 124,032,605 100
注: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 124,032,605 股摊薄计算,2023
年年度,每股收益为 0.3881 元。
2、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人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但转让前后股票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除外。若中科磁业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相关股东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的调整。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红兴三路 9 号
咨询电话:0579-86099583
咨询联系人:史海卫
邮箱:zkcydmb@dymagnet.com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