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超募资金中 4,843.3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经过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1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258.0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 71,704,150.94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及其他发行费用 16,048,711.18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4,827,137.88 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45,924.75 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689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482.71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
额为 45,924.75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 拟投入募集 截至 2023 年 6 月
号 项目名称 资金 30 日累计已投入 备注
(万元) 金额(万元)
1 年产 6000 吨高性能电机磁瓦及年产 1000 24,511.00 - 暂未开工,拟变更
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技改项目
2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改造项目 4,046.96 - 暂未开工,拟变更
3 补充营运资金 8,000.00 493.80
合计 36,557.96 493.80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
地点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41,081.45 万元投入变更后新项目,本次募投项
目变更后,将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4,843.3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必要性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拟使用超募资金 4,843.30 万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0.55%。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通过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资金压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
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四、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如下:
1、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2、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4,843.3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资金压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具有合理性、合规性和必要性。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亦承诺未来 12 个月内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4,843.3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