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9 证券简称:元道通信 公告编号:2023-040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
以公司总股本 121,580,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644,403.2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按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实施。
2、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1,580,8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4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36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7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7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257 李晋
2 08*****907 海创天成(青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潍
坊中科海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0*****456 燕鸿
4 03*****086 吴志锋
5 08*****267 石家庄凡宁网络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六、相关参数调整
公司相关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承诺: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期间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次除权除息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 38.36 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智创谷中心 22 号楼
联系人:曹亚蕾 胡今怡
咨询电话:0311-67365929
八、备查文件
1、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