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9 证券简称:元道通信 公告编号:2023-007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和实施主体、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和内部投资结构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道通信”)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和实施主体、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元道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元道”),同步调整其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向深圳元道增资以实施该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4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8.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6,918.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518.26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7 月 4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2BJAA210234)。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 拟使用募集 项目备案 实施主体
号 资 资金
1 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 41,904.26 41,904.26 不适用 元道通信
目
深宝安发改备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357.84 12,357.84 案[2020]0589 元道通信
号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不适用 元道通信
合计 84,262.10 84,262.10
三、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558.21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2022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6,6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518.26 万元,扣除募投项
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 22,256.16 万元。除上述偿还银行贷款的事项外,公司剩余超募资金暂未使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
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数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 额
1 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 41,904.26 41,904.26 353.57
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357.84 12,357.84 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合计: 84,262.10 84,262.10 30,353.57
四、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由元道通信在深圳实施,由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元道核心业务以研发为主,结合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需要及当地产业政策,拟增加深圳元道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和深圳元道的研发协同作用,提高公司综合研发能力,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变更前 实施主体变更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元道通信 元道通信、深圳元道
五、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调整实施地点与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基本情况
1、实施地点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及科研创新需要,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调整为“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前海华润金融中心”。实施地点调整后,若涉及募投项目备案,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新实施地点的取得途径
深圳元道拟使用不超过 16,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
其中预计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13,000.00 万元,剩余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拟向华润置地前海有限公司购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前海华润金融中心 T201-0078(3)二期 T5 栋某整层的房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用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本次购置的标的资产房屋建筑面积约 2,400 平方米,总价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
3、实施地点变更的原因
(1)放弃原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在深圳市宝安区购买交通相对便捷、物业配套成熟、价格较为合理的成熟场所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是具有独立研发运营系统能力且综合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以数字信息为依据打造新型数字化管理模式,摆脱传统经验管理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均围绕综合运营管理系统开展。随着公司对综合运营管理系统依赖程度加深,对研发人员以及研发配套软硬件设施有了更高要求。经过公司多方寻找,由于相关物业的房屋成新率、售价、楼层配置、物业环境和层高、区间独立性等均有所不足,难以满足公司研发团队、研发规模等需求。因此,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和场地资源可协调性等多重因素考虑,公司决定放弃原实施地点。
(2)选择新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前海华润金融中心”,主要基于其在政策、区域、人才、环境等方面的优势,具体如下:
①政策优势:前海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深港合作的重要平台,在税收政策、人才政策等方面取得了政府给予企业的大力支持。公司将借助前海的政策优势,推动公司战略性研发建设的长远发展。
②区位优势:南山区作为深圳的经济大区、科技强区、创新高地,聚集了一批优秀的互联网企业。前海合作区靠近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方便汇聚先进的技术,推动业务发展和技术成果转化,更充沛的研发产业资源会助力公司信息化运营管理系统以及 ICT 智慧系统等项目的研发,以科技创新手段进一步增强公司精细化管理和标准化管控能力。
③人才优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属于典型的技术与智力密集型项目,公司信息化管控能力不断深化,对专业研发人才需求亦随之增加。公司现有研发团队规模、内部培养速度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系统优化、产品研发需求,公司亟需扩充研发队伍,从外部引进专业研发人才。研发人才对公司在城市的区位、周边环境、通勤条件等要求较高。一般而言,地铁直达的高端商务区域是其择业的最佳选择。深圳元道本次拟购置的物业周边商业配套成熟及交通高度便捷,有利于公司有针对性从外部引入更多专业研发人才。
④环境优势:深圳元道拟购置的物业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前海华润金
融中心,为全公司研发工作提供办公、开发、测试场所,能大幅改善研发中心工
作环境,更优异的研发配套软硬件设施,良好和独立的办公环境可以激发员工的
创造力,提高工作效率与产品创新的能力。
标的房产已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产权清晰,转让前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
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交易价格参考所在地区周边同类房产市场价格,价格公允。
买卖双方将根据销售合同内容约定共同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
续,风险可控。标的房产所在区域配套成熟,经过装修及布置即能达到可使用状
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标的资产出售方华润置地前海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
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或已经
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因此,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系公司基于业务发展规划及科研创新
需要、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等综合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
(二)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基本情况
由于募投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点在深圳市宝安区,调整为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
道前海华润金融中心后,新实施地点的购置价格将高于原计划实施地点。因此,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6,000.00 万元增加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
额。“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将由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