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6 证券简称:招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4)。公司股东福建省国企改革重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改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12,384,21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5%),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384,217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4.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改基金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累计减持2,855,215 股,股份变动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04%。现将国改基金减持股份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股份来 减持方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称 源 式 (元/股) (股) (%)
首次公 2023 年 2
国改基 开发行 集中竞 月 17 日至 14.86 2,855,215 1.04
金 前已发 价交易 2023 年 5
行股份 月 8 日
合计 2,855,215 1.04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384,217 4.50 9,529,002 3.46
国改基金 其中:无限售 12,384,217 4.50 9,529,002 3.46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1、国改基金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国改基金在公司上市前有关减持承诺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国改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国改基金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并已于
2023 年 5 月 6 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申请,可参照《上市公司创
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减持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减持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具体如下:截至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国改基金投资期限已满 36 个月不满 48 个月,根据《减持特别规定》《减持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其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截至目前,国改基金减持符合前述规则的规定。后续执行本次减持计划时,将继续按照前述规则实施减持。
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除按照上述减持规则实施减持的情况外,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4、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国改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