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6 证券简称:招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条款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内容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
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 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
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不得低于 10%。
第五十四条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会决议公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 材料。
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
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
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第六十条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
案;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日;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股权登记日; 程序。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
话号码。 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 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
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 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
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 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
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 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
见及理由。 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 午 3:00。
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
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
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 更。
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
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结束当日下午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
间隔应当不多于 7个工作日。股权登
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 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
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委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
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 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
第六十五条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
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
授权委托书。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议通过: (一)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包括股东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
第八十二条 本; 规则);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和清算; (三)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
(三)本章程的修改; 形式;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四)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
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五)《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连续十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
(六)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 (六)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
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股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 (七)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 (八)重大资产重组;
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 (九)股权激励计划;
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决定不再
购普通股公开发行优先股,以及以非 在交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
公开发行优先股为支付手段向公司 易或转让;
特定股东回购普通股的,股东大会就 (十一)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
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应当经出席会 产生重大影响、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
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 项;
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十二)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公司
上通过。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回 章程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以特
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 别决议通过的事项。
前款第四项、第十项所述提案,除应当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 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
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 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
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第八十三条 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以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或者中国证监会 的 规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