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5 证券简称:瑞德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4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三)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5日,公司通过公司OA办公平台发布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员工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27日,公
司公告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由203人调整为201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35.46万股调整为234.46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203 名调整为 201 名,授予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 235.46 万股调整为 234.46 万股。
以上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