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5 证券简称:瑞德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2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根据《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3.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14日,公司通过公司OA办公平台发布了《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员工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7月14日,公司公告了《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6.2022年9月13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该部分股票已于2022年9月16日上市;2022年9月16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
7.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1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以及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120名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综上,公司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66.35万股。
8.2023年5月8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2023年5月30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9.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情况说明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以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鉴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3年6月9日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1.授予价格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2.授予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4.29-0.3=13.99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4.29元/股调整为13.99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4.29元/股调整为13.99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