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债券代码:123230 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符合本次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5 名。
2、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53.10 万股,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0,609.66 万股的 0.5005%。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票。
4、归属价格(权益分派调整后):14.88 元/股。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钟股份”)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65 名激励对象办理 53.10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介
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权益分派调整前):15.00 元/股。
4、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226.00 万股(调
整前)的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609.66 万股的 2.1301%。其中首次授予 181.50 万股(调整前),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 10,609.66 万股的 1.7107%,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3097%;预留 44.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609.66 万股的 0.4194%,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6903%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68 人,包括公司(含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不包含独立董事和监事。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李小敏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此之外,激励对象未包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有效期及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次归属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归属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次归属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4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
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次归属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5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归属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5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归属期间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于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需将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按照公司规定缴款至公司指定账户,由公司统一办理归属事宜,逾期未缴款视为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各归属期内公司根据实际实现业绩进行分期归属,若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限制性股票归属期对应的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份额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归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或 2022 年净利润
属期 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二个归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4%或 2023 年净利润
属期 增长率不低于 44%;
第三个归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2.8%或 2024 年净利润
属期 增长率不低于 72.8%。
注:1、以上“营业收入”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为准(下同)。
2、以上“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
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
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8、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内容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22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认为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3、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68 人调整为 67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226.00 万股调
整为 224.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由 181.50 万股调整为 179.50 万股。公司董
事会根据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权益失效的公告》。根据《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 44.50 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 12 个月内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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