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将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钟股份”)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810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53.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4.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017.49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377.18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32,640.3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到账,
并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验字[2021]20000380303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收支原因 金额(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34,416.18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410.00
减: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789.99
减:置换已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678.21
减:投入募投项目 10,773.01
减:支付发行费用 1,097.66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3,500.00
减: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850.00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6,137.31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按照《募集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该制度规定的情况。
2021 年 12 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市金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清远金钟”)与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监管协议规范文本的要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 年 6 月,因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等,
公司与南京证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交通银行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441******026 518.8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风神支行 120******559 0.4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汽车城支行 440******748 1,572.26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交通银行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441******405 4,045.79
合计 - 6,137.31
注: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有 6,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
情况下,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由 2022 年 12 月 10 日
延长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后一年。同时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2,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
和期限内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 3,500 万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已将使
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至此,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尚有 6,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640.31 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29,733.55 万元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 2,906.76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从超募资金中使用人
民币 8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29 日
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完
成转账。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余额投资建设新项目“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同时为了应对行业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变化、
新技术和新需求,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变更原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研发课题等内容,并将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变更后的“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建设,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主要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1 投资总额 3,970.00 4,500.27
2 实施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炭步大道
湾电镀工业园 以西、沿江大道以北先进制造
产业园 A1 地块分地块四
3 实施主体 清远市金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
司 公司
4 研发课题 新增研发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