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金钟股份 股票代码 30113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贤诚
电话 020-86733628-3881
办公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东风大道西
电子信箱 jinzhongir@jz-auto.net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06,003,014.99 323,865,538.88 25.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0,606,050.97 26,347,263.17 54.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40,798,330.15 22,980,032.76 77.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3,214,799.25 -52,575,398.68 17.8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 0.25 52.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8 0.25 52.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7% 3.26% 1.5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218,670,236.13 1,135,148,046.62 7.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67,395,868.89 835,978,951.29 3.7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 报告期末表决 持有特别表
总数 13,221 权恢复的优先 0 决权股份的 0
股股东总数 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广州思呈睿企业管理 境内非国有法人 54,549,636
有限公司 51.42% 54,549,636
辛洪萍 境内自然人 9.00% 9,546,186 9,546,186
周剑 境内自然人 3.24% 3,437,964 2,578,473
辛洪燕 境内自然人 1.93% 2,045,611 2,045,611
李小敏 境内自然人 1.93% 2,045,611 2,045,611
珠海市思普睿投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74,997
伙企业(有限合伙) 1.77% 1,874,997
广东永暨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永暨汇承一号私募 1.56% 1,652,200
证券投资基金
珠海市思普投资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99,995
企业(有限合伙) 1.41% 1,499,995
肖泳林 境内自然人 0.67% 711,16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司 0.52% 549,694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辛洪萍与辛洪燕为兄妹关系;李小敏与辛洪燕为夫妻关系;李小敏为辛
洪萍胞妹之配偶,上述三人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2、辛洪萍持有广州思呈睿 70%的股权,并担任广州思呈睿的执行董事和法
定代表人;辛洪燕持有广州思呈睿 15%的股权;李小敏持有广州思呈睿
15%的股权;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3、辛洪萍为珠海思普睿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珠海思普睿 40.31%的合伙
企业份额;
4、辛洪燕为珠海思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珠海思普 34.34%的合伙企业
份额。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相关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万元(含 35,000.00 万元),具体发行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