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将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810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53.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4.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017.49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377.1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2,640.3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3日到账,并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验字[2021]20000380303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收支原因 金额(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34,416.18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00.92
减: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789.99
减:置换已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678.21
减:投入募投项目 9,155.74
减:支付发行费用 1,097.66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3,000.00
减: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850.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0,145.49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按照《募集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该制度规定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
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汽车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0******748),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交易所关于三方监管协议规范文本的要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 年度,公司、清远市金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1******026),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符合交易所监管协议规范文本的要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 年度,公司、清远市金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风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0******559)符合交易所监管协议规范文本的要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交通银行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441******026 7,069.4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风神支行 120******559 977.0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汽车城支行 440******748 2,099.05
合计 - 10,145.49
注:截至 2022 年12 月 31 日,公司尚有 4,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
情况下,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由 2022 年 12 月 10 日
延长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后一年。同时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0 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0 元。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
度和期限内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 3,000 万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已将使
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 万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至此,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尚有 4,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640.31 万元,扣除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29,733.55 万元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 2,906.76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从超募资金中使用人民币 8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 2,056.76 万元的使用计
划将妥善安排并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完成转账,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 2,099.05 万元。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
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1 日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2,640.31 本年度投入募 9,78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