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 年 1 月 13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79.50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5.00 元/股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钟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确定以 2023 年 1 月 13 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 67 名激励对象(不
含预留部分)首次授予 179.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5.00 元/股。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概述
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计划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日股
(万股) 的比例 本总额的
比例
李小敏 技术总监 10.00 4.42% 0.09%
王贤诚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8.00 3.54% 0.08%
陆林 副总经理 6.00 2.65% 0.06%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65人) 157.50 69.69% 1.48%
预留 44.50 19.69% 0.42%
合计(68 人) 226.00 100.00% 2.1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除李小敏外,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5.00元。
(四)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交所规定的禁止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期间,即: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交所规定发生变化的,则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次归属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归属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次归属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4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
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次归属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5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归属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5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归属期间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于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需将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按照公司规定缴款至公司指定账户,由公司统一办理归属事宜,逾期未缴款视为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各归属期内公司根据实际实现业绩进行分期归属,若未达到业绩考核条
件,限制性股票归属期对应的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份额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归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或 2022 年净利润
属期 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二个归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4%或 2023 年净利润
属期 增长率不低于 44%;
第三个归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2.8%或 2024年净利润
属期 增长率不低于 72.8%。
注:1、以上“营业收入”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为准(下同)。
2、以上“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
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
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归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4%或 2023 年净利润
属期 增长率不低于 44%;
第二个归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2.8%或 2024年净利润
属期 增长率不低于 72.8%。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内容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根据《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