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有提名资格的股东提名,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洪俊城先生、洪娜珊女士、洪耿奇先生、洪丽旋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宝华先生、徐艳萍女士、张晗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宝华先生、徐艳萍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晗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同意公司公告其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宝华先生、徐艳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有提名资格的股东提名,监事会同意提名肖学慧先生、彭威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投票表决。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
洪俊城先生简历
洪俊城,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0
年 4 月至 2004 年 2 月,担任深圳市若美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3 年 12
月至 2004 年 6 月,担任深圳市满坤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04 年 6 月至 2009 年
10 月,担任深圳市满坤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4 年 6 月至 2024 年 4 月,担
任深圳市满坤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 年 4 月至今,担任满坤电子(惠州)有
限公司董事;2008 年 4 月至 2018 年 10 月,担任吉安市满坤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2013 年 6 月至 2017 年 12 月,担任江西省满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总经理;2014 年 11 月至 2020 年 7 月,担任香港满坤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017 年 12 月至今,担任伟仁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0 月至 2022 年 9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24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2024 年 4 月至今,担任 THAI KUN PTE.LTD.董事;
2024 年 6 月至今,担任 THAI KUN CIRCUIT CO.,LTD.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洪俊城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
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洪俊城先生、洪娜珊女士、洪耿奇先生、洪耿宇先生、洪丽旋女士、洪丽冰女士、洪记英女士共同组成的洪氏家族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人
员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为 2,000 万股、2,000 万股、2,500 万股、2,000 万股、
607万股、504.8696万股、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13.51%、13.51%、16.88%、13.51%、4.10%、3.41%、2.70%,洪氏家族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中,洪俊城先生、洪娜珊女士系夫妻关系,洪俊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洪娜珊女士担任公司董事;洪耿奇先生、洪耿宇先生系洪氏夫妇之子,洪耿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洪耿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供应链中心副总经
理;洪丽旋女士、洪丽冰女士系洪氏夫妇之女,洪丽旋女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洪丽冰女士担任公司运营副总经理;洪记英女士系洪俊城先生之妹,担任公司高级顾问。除上述情况外,洪俊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洪娜珊女士简历
洪娜珊,女,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3
年 12 月至 2004 年 6 月,担任深圳市满坤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4
年 6 月至 2024 年 4 月,担任深圳市满坤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07 年 4 月至今,
担任满坤电子(惠州)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 年 4 月至 2018 年 9 月,担任吉安
市满坤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2 年 9 月至今,担任香港满坤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2013 年 3 月至今,担任启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7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
恒盈富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洪娜珊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
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洪俊城先生、洪娜珊女士、洪耿奇先生、洪耿宇先生、洪丽旋女士、洪丽冰女士、洪记英女士共同组成的洪氏家族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人
员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为 2,000 万股、2,000 万股、2,500 万股、2,000 万股、
607万股、504.8696万股、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13.51%、13.51%、16.88%、13.51%、4.10%、3.41%、2.70%,洪氏家族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中,洪俊城先生、洪娜珊女士系夫妻关系,洪俊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洪娜珊女士担任公司董事;洪耿奇先生、洪耿宇先生系洪氏夫妇之子,洪耿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洪耿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供应链中心副总经理;洪丽旋女士、洪丽冰女士系洪氏夫妇之女,洪丽旋女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洪丽冰女士担任公司运营副总经理;洪记英女士系洪俊城先生之妹,担任公司高级顾问。除上述情况外,洪俊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洪耿奇先生简历
洪耿奇,男,199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
年4月至2021年2月,担任H&L(HONGKONG) DEVELOPMENT CO.,LIMITED
董事;2016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0 月,历任吉安市满坤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监、
销售总监;2018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4 年 4 月至今,担
任 THAI KUN PTE.LTD.董事;2024 年 6 月至今,担任 THAI KUN CIRCUIT
CO.,LTD.董事;2024 年 6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满坤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洪耿奇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
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洪俊城先生、洪娜珊女士、洪耿奇先生、洪耿宇先生、洪丽旋女士、洪丽冰女士、洪记英女士共同组成的洪氏家族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人
员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为 2,000 万股、2,000 万股、2,500 万股、2,000 万股、
607万股、504.8696万股、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13.51%、13.51%、16.88%、13.51%、4.10%、3.41%、2.70%,洪氏家族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中,洪俊城先生、洪娜珊女士系夫妻关系,洪俊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洪娜珊女士担任公司董事;洪耿奇先生、洪耿宇先生系洪氏夫妇之子,洪耿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洪耿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供应链中心副总经理;洪丽旋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