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846 号)同意,并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为 36,870,000 股,发行价格为 26.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88,11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74,444,404.98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同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75 号”《验资报告》。
2.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 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7,444.4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8,315.05
利息收入净额 B2 257.38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8,104.31
利息收入净额 C2 400.3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26,419.36
项 目 序 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657.67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E=A-D1+D2 61,682.75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2 年 8 月 11 日,公司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庐陵支行、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相关协议内容。
2.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12 个定期存款账户,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庐陵支行 14371001040023599 227,514.55 协定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庐陵支行 14371001040023599-1 50,000,000.00 可转让
大额存单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庐陵支行 14371001040023599-2 50,000,000.00 可转让
大额存单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庐陵支行 14371001040023599-3 50,000,000.00 可转让
大额存单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庐陵支行 14371001040023599-4 50,000,000.00 可转让
大额存单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庐陵支行 14371001040023599-5 50,000,000.00 可转让
大额存单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庐陵支行 14371001040023599-6 50,000,000.00 可转让
大额存单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庐陵支行 14371001040023599-7 50,000,000.00 可转让
大额存单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庐陵支行 14371001040023599-8 50,000,000.00 可转让
大额存单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庐陵支行 14371001040023599-9 50,000,000.00 可转让
大额存单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庐陵支行 14371001040023599-10 50,000,000.00 可转让
大额存单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庐陵支行 14371001040023599-11 50,000,000.00 可转让
大额存单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庐陵支行 14371001040023599-12 50,000,000.00 可转让
大额存单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庐陵支行 796900156000077 16,599,982.81 协定存款
合 计 616,827,497.36
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庐陵支行系《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主体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的下属支行,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直接管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 18,104.31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3.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5,064.12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
3-457 号)。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完成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共计人民币
5,064.12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分别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
见。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3,794.31 万元。
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