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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赛龙: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09

聚赛龙: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31          证券简称:聚赛龙          公告编号:2023-033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9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 年 5 月 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从化鳌头镇龙潭聚宝工业区(村)聚赛龙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郝源增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 名,代表股
份 20,726,8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79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名,代表股份 17,547,6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25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 名,代表股份 3,179,2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539%。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名,代表股份 6,039,73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40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2 名,代表股份 2,860,4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68%;参加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共 9 名,代表股份 3,179,2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53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20,711,2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7%;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24,1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17%;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获通
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 年度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

    2.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20,711,2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7%;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24,1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17%;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获通
过。

    3. 《关于<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20,711,2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7%;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24,1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17%;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获通
过。

    4.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20,711,2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7%;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24,1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17%;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获通
过。

    5.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20,711,2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7%;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24,1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17%;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获通
过。

    6.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20,711,2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7%;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24,1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17%;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获通
过。

    7.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20,711,2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7%;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24,1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17%;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获通
过。

    8. 《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20,711,2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7%;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24,1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17%;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获通
过。

    9.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01 2023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6,024,1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7%;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24,1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17%;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获通
过。

    股东郝源增、郝建鑫(授权代表刘文志)、吴若思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6,039,730 股。

    9.02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20,711,2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7%;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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