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1 证券简称:聚赛龙 公告编号:2023-023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9 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1,952,15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0.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58,564,56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49,470,740.4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9,093,819.51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8 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0581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本次实际发行结果,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作出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招股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额
投资额
华东生产基地二期 20,951.31 20,000.00 18,787.94
建设项目
华南生产基地二期 8,615.10 8,000.00 7,000.00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7,000.00
合 计 37,566.41 36,000.00 32,787.94
注: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包括公司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和尚未置换的先期投入。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绿色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拟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和有效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决定现金管理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进行现金管理时,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投资台账,并实时关注、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