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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点药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3

西点药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3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8 月 3 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 月 3 日 9:15 至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磐石经济开发区西点大街 777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31,388,09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8.84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3,825,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9.485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7,562,69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359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7,562,691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9.35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7,562,69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9.359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以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张俊先生、石英秀先生、孟永宏先生、刘淑敏女士、申太根先生、王致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董事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张俊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投票权票数 25,901,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2.5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投票权票数 2,075,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61%。


  表决通过,张俊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石英秀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投票权票数 25,901,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2.5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投票权票数 2,075,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61%。

  表决通过,石英秀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孟永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投票权票数 25,901,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2.5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投票权票数 2,075,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61%。

  表决通过,孟永宏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刘淑敏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投票权票数 25,901,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2.5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投票权票数 2,075,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61%。

  表决通过,刘淑敏女士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申太根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投票权票数 25,901,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2.5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投票权票数 2,075,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61%。

  表决通过,申太根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王致锋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投票权票数 25,901,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2.5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投票权票数 2,075,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61%。

  表决通过,王致锋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
举。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苏冰女士、卢相君先生、吴楠楠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
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苏冰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投票权票数 25,901,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2.5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投票权票数 2,075,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61%。

  表决通过,苏冰女士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卢相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投票权票数 25,901,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2.5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投票权票数 2,075,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61%。

  表决通过,卢相君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吴楠楠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投票权票数 25,901,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2.5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投票权票数 2,075,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61%。

  表决通过,吴楠楠女士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成锦女士、潘贤平先生、马端香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监事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成锦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获得投票权票数 25,901,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2.5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投票权票数 2,075,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61%。

  表决通过,成锦女士当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潘贤平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获得投票权票数 25,901,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2.5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投票权票数 2,075,8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61%。

  表决通过,潘贤平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3 选举马端香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获得投票权票数 25,901,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2.5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投票权票数 2,075,8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61%。

  表决通过,马端香女士当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388,0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562,6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团结、唐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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