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0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人员信息: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注册会计师
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7)2021 年度审计收入:业务总收入: 309,837.89 万元,审计业务收
入:275,105.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8)业务情况: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
(9)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8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
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博
项目合伙人:姓名曹博,2010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7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8 家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海强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许海强,2016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 3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 年 1 月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赵艳灵
2002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
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
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多方面的因素,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本期审计费用为 42 万元,与上期的 42 万元持平。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协商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二、审议程序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尽到勤勉尽责的义务,并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公司进行审计,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尽到勤勉尽责的义务,并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公司进行审计,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等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