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西点药业所
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截至 2022 年 2 月 8 日(T -4 日),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7.80 倍。本次发行价格 22.55 元
/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42.95 倍,
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8 日(T -4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超出幅度为 13.62%;低于可比公司 2020 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
率 45.55 倍。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
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
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西点药业”、 “发行人”
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 “ 《管理办法》 ” )、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7 号〕)、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 21 号,
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2021 年修订)》(深证上〔2021〕 919 号,以下简称 “ 《首发实施细则》 ” )、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深证上〔2020〕483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
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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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
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
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1〕 212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通证券” 或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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