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2
瑞 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3 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42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5,257,2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8,061,210.8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7,195,989.1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后,于2021 年 10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53
号)。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金 投资进度
额 额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供热设备生产基地 24,500.00 4,677.37 19.09%
建设项目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6,400.00 - -
补充营运资金 9,000.00 9,133.11 101.48%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9,900.00 13,810.48 34.61%
超募资金投向
尚未指定用途 51,819.60 - -
合计 91,719.60 13,810.48 15.06%
注: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9,000.00 万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金
额为 9,133.11 万元,多出的133.11 万元系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51,819.60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15,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8.95%。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使用 1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5,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8.95%,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不会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