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做如下调整:
1、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强瑞精密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瑞装备”)为“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
2、增加“深圳市龙华区侨安科技园 A 栋厂房 1 楼”作为“夹治具及零部件
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的议案,不涉及变更募投项目用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471,7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0,826,09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7,345,701.2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3,480,392.77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4261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
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深圳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浦东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并进行严格的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万元) (万元) (%)
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
项目 13,471.20 4,107.44 30.49%
自动化设备技术升级
项目 6,575.22 751.95 11.44%
研发中心项目 9,971.70 2,387.47 23.94%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3,613.00 124.97 3.46%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178.09 104.45%
合计 37,631.12 11,549.92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超过 100%是因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理财获得利息收益。
(二)使用超募资金购买资产暨对外投资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资产暨对外投资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共计 4,050 万元人民币对昆山市福瑞铭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福瑞铭”)进行投资,本次增资及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昆山福瑞铭 51.00%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账户中 3,150 万元用于上述主体的投资事宜。
2、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资产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1,000 万元及首次公开发行超募
“三烨科技”)、东莞维玺温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玺温控”)、深圳市维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德精密”)(以上统称“标的公司”)进行投资,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三烨科技 49%股权、维玺温控 49%股权、维德精密 51%。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全部超募资金款项支付。
(三)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赎回余额 10,000 万元。
(四)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4,5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根据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2022 年度,公
司合计使用 2,0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23 年 5 月 10 日,
公司已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 万元超募资金。
2、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4,8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根据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2023 年度,公司合
计使用 2,8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
用于暂时性补流的 2,800 万元超募资金已全部归还。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及原因
按照公司内部分工,强瑞技术主要负责除富士康系外其他客户的订单交付,全资子公司强瑞装备负责富士康等苹果系客户的订单交付。近年来,苹果相关治具、零部件产品是公司重要的增量订单来源之一,公司为苹果相关治具及零部件产品配套建设的生产线近年来扩产需求较大。为了充分利用募集资金,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决定增加全资子公司强瑞装备为“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的实
施主体,相应增加强瑞装备所在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本次调整前,公司“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如下: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1、深圳市龙华区观湖上坑社区侨安科技工业园 D 栋厂房 1 楼
强瑞技术 2、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清路 4 号金美威第二工业园
B 栋 1 楼 101-1
本次调整后,公司“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如下: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1、深圳市龙华区观湖上坑社区侨安科技工业园 D 栋厂房 1 楼
强瑞技术 2、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清路 4 号金美威第二工业园
强瑞装备 B 栋 1 楼 101-1
3、深圳市龙华区观湖上坑社区侨安科技工业园 A 栋厂房 1 楼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募集资金,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上述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的调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该调整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保荐人对该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