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5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公司股东江苏毅达新烁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毅达鑫海创业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强瑞技术”)于 2023年 5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完成及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司股东江苏毅达新烁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新烁”)、江苏毅达鑫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鑫海”)计划未来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77,73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
2023年8 月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3),2023 年 5 月 19 日至 2023 年 8 月 18 日毅达新烁、毅达
鑫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13.55 万股、13.79 万股,共计 27.34 万股,减持数量占
总股本比例 0.37%。
2023 年 11 月 20 日,公司收到股东毅达新烁、毅达鑫海出具的《减持股份计
划结束告知函》,毅达新烁、毅达鑫海前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完成。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将毅达新烁、毅达鑫海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3 年 11 月19 日,此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在减持计划周期内,毅达鑫
海基金累计减持61.23 万股,毅达新烁基金累计减持 70.8695 万股;毅达新烁、毅达
鑫海累计减持132.0995 万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1.788%。截至 2023 年 11 月19 日,
毅达鑫海基金持有无限售流通股 30.9694 万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0.419%;毅达新烁基金持有无限售流通股38.078 万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0.515%。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数量
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毅 达 新合计持有股份 1,089,475 1.47 380,780 0.515
烁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89,475 1.47 380,780 0.51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毅 达 鑫合计持有股份 921,994 1.25 309,694 0.419
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21,994 1.25 309,694 0.41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释:本公告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其他说明
(1)在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毅达新烁、毅达鑫海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毅达新烁、毅达鑫海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
(4)毅达新烁、毅达鑫海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备查文件
1、股东毅达新烁、毅达鑫海提供的《减持股份计划结束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0 日